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司法解释解析暨劳动争议调
2008年9月18日《
一:研讨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重点解析与应用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
2、实施条例对企业
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究竟包括哪些范围。
4、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5、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是否支付其两倍工资?
6、如果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是否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并给予其
7、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8、劳动者从原用人单位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工作年限怎么算?
9、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否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10、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就必须与其订立吗?
11、实施条例对
12、实施条例规定13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
13、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在14种情形下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14、实施条例对公益性岗位的最新规定。
15、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16、实施条例出台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怎样适用相关法律和规定?
17、实施条例对试用期的工资的最新规定。
18、实施条例对
19、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与服务期期限的具体规定。
20、实施条例对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最新规定。
21、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最新规定。
22、用人单位终止工伤职工的合同需支付哪些补偿?
23、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有哪些最新规定?
24、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最新规定。
25、实施条例对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额的最新规定。
26、实施条例对月工资的最新解释。
27、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
28、实施条例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特别规定。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解读与操作
1.仲裁申请时效新规定。
2.仲裁规则的新规定。
3.劳动争议适用范围的新规定
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新规定。
5.一次终局裁决的新规定。
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人力资源管理如何避免劳动争议发生。
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进入法律处理程序的风险化解及防范方法。
(三)《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台后
1、员工入职的
2、规章制度、
3、补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运用
4、劳动合同制作技巧与风险防范。
5、员工离职的法律风险防范。
6、怎样操作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7、怎样保护单位的
8、如何操作因“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跳槽,单位应怎样处理该职工的档案?
10、《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怎样奖惩职工?
介绍: 邹 杨:著名劳动法专家、中国法律界知名律师、法律辅导名家、“人气之星” 。大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刘军胜: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劳障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劳动法专家。
范战江: 全国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著名劳动法专家。
金英杰:《劳动合同法》起草人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劳动法专家。
郭 军:《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起草组专家、中华全国总工会部长。
韩智力:中国资深劳动法专家,劳动关系研究员,曾为企业处理了近8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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