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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企业反商业贿赂管理实务

培训受众: 成长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课程收益:   商业贿赂在商品经济社会可谓源远流长,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经济现象和行为。鉴于商业贿赂对商品经济社会的危害性,现在越来越多国家的竞争法都把其看作是一项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禁止,给予法律规制。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了解商业贿赂的基本情形,掌握反商业贿赂的实务技巧。 课程大纲: 一、商业贿赂的界定
商业贿赂的学理概念
商业贿赂概念的立法表述
国内立法
国外及国济组织对商业贿赂的界定[]
美国《反海外贿赂法》(FCPA)
英国《反贿赂法》
透明国际(TI)的规定
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的规定
二、商业贿赂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
《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刑事责任
商业贿赂的罪与非罪
商业贿赂犯罪的量刑标准
商业贿赂的几个实践问题
案列:采购返点案
三、商业贿赂罪的构成
主体:
主观方面:为销售或购买商品
客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客观方面:为争取交易机会,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
常见商业贿赂形态
回扣的认定
违法所得的计算
管辖
管辖机关
适用法律
四、零供之间常发的商业贿赂
促销费 可以收取、但应符合规定。
条码费 可以收取不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
进场费、上架费 不得收取
案列:沃尔玛的进场费
五、美国的特别注意事项
母公司在美国
在美设有子公司
在美发行证券
案列:辉瑞制药 介绍:   张士举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紫越程企业管理研究院首席顾问
上海海企业风险防范中心高级顾问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创始人
南京大学经济法学毕业,律师、法学硕士、美国德鲁克管理学院(EDP)访问研究学者 、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宁波市律协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兼任《浙商》等专业杂志的法律顾问栏目特邀撰稿人,公开发表作品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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