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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

课程大纲: 课程背景:
经过两年起草、四次审议,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劳动法》相比,新法在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上做出了一系列调整。重大调整涉及集体合同效力规定、劳务派遣、经济性补偿等。面对新法的调整,企业在管理上应做哪些改变,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减少新法带来的各种风险及纠纷?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如何调整思路,如何在选育用留四个环节上贯彻新法,提高员工管理水平?随着新法颁布的日趋临近,这种种问题已成为众多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源工作者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关注的重点。正所谓民心顺则国运兴。企业也如此,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
近几年,随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每年双方越来越多的把劳动纠纷提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据不完全统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企业败诉率高达80%。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根据该法,会有更多类型的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司法和劳动行政处理途径进行处理。面对这一局面,企业该如何应对,该采取哪些措施来规避种种法律风险,是用人单位当前急需掌握的;同时,在过去法律法规规定下一些普遍性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式、审判结果,也会因为新法的实施而与以前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审判结果。这些,也将是新法下用人单位应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课程将结合大量的案例使学员掌握,过去雇佣双方纠纷案件的处理在新法实施之后会有什么变化,作为用人单位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细节,应掌握哪些处理的技巧,以避免因为新法的实施而大量增加劳动争议的发生。
课程时间:1天
课程纲要:
第一天
一、《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条款的解析
1、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条件的变化
2、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新条件
3、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竞业限制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4、人事外包及劳务派遣的运用与限制
5、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条件
6、规章制度的生效及制定程序的变化
7、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裁减员工的规定
8、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
9、违法行为惩罚标准及仲裁诉讼选择条款的变化
10、工会等民主力量的限制
二、新法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面临的风险
1、企业用工模式的影响
2、新旧劳动合同的整改及签订
3、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影响
4、劳动争议内容的新特点
5、劳动关系管理难度的加大
三、新法下人力资源工作的新思路
(一) 劳动合同的订立
1、 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2、 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续签;
3、 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常见误区。
(二) 员工的招聘
1、应届大学毕业生招录用管理中的三个主体和两个文件;
2、录用手续的办理、新员工入职登记表的设计要求及必备内容;
(三) 员工培训、考核及薪酬福利政策的制定
1、 如何约定专门培训后的合同期或服务期和违约赔偿条款;
2、 培训协议制定的技巧;
(四) 员工跳槽与辞退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1、 员工违纪及辞退
2、 跳槽员工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赔偿
3、 辞退不能胜任工作、违纪员工的实务技巧
4、 如何避免辞退员工时的法律风险
5、 如何与核心员工签订离职保密协议
四、企业应对新法的策略与措施
1、劳动合同的撰写与必备条款约定策略;
2、企业招聘中的新风险与新应对
3、企业薪酬福利制度设计中的新风险与规避
4、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与风险规避策略;
5、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的撰写应注意的问题;
6、违纪员工与怠工员工处理策略;
7、违约金及赔偿金的设定策略
8、企业用工模式在新法律体系下的必要调整
9、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策略。
10、企业应对工会组织成立与集体合同谈判策略;
五、案例解析、现场答疑、互动 介绍:   讲师介绍:
张家盛先生介绍
法学硕士、精通劳动关系、劳动法,现任高校教职,多家企业集团法律顾问,并长期受邀作为讲师,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从业者进行劳动法培训。个人授课形式活泼,激情的指导让课堂犹如运动场,挥汗淋漓之间效果更有保证。
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近700件(包括个人、企业),涉及北京、天津、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几十个省市,对各地劳动地方法规有较深的了解,对劳动法有很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先生为以下客户提供过顾问服务 :联想集团、戴尔、三泰电子、美国半导体、安捷伦、北京正豪办公大厦、赛孚耐网络技术(美国)有限公司、AXAIR加湿系统、中国电源协会、北京香山医院、西安杨森制药、上海强生制药、特莫瓦特、龙旗科技、国锐房地产开发等。
学员对象: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及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相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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