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房地产行业税收新政策盘点及所得税报表填
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工作是对企业所得税的一次全面、完整、系统的计算、缴纳过程,涉及大量税收法规,而且与企业会计处理密切相关,处理不当会面临处罚和补税、加收滞纳金,存在很大的涉税风险。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发布势在必行,申报表外观形式的变化不影响对政策的执行,因此,申报表仍然是
本次课程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汇算清缴系列课程之一。2012年税收新政的盘点与精解将重点关注方法与操作结合,强化案例与实践同步,突出现场交流。具体内容简要列举如下: 课程大纲: “2012年
☆ 2012年11月08–10日
☆ 成都•西藏天湖宾馆
☆ 主 讲:李 民
【课程背景】
2012年,国家对房地产业调控未止,房地产企业税务成本和压力无形中增加而汇算清缴不期而至,房地产企业未雨绸缪,不失为明智之选!
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工作是对企业所得税的一次全面、完整、系统的计算、缴纳过程,涉及大量税收法规,而且与企业会计处理密切相关,处理不当会面临处罚和补税、加收滞纳金,存在很大的涉税风险。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发布势在必行,申报表外观形式的变化不影响对政策的执行,因此,申报表仍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直面的问题。这些疑难操作,我们将为您一一解决!
本次课程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汇算清缴系列课程之一。2012年税收新政的盘点与精解将重点关注方法与操作结合,强化案例与实践同步,突出现场交流。具体内容简要列举如下:
【主讲内容】
一、最新所得税税收政策解读及实务运用
二、现行所得税政策分析解读与税收筹划技巧
三、房地产企业
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财务疑难问题处理
1、会计制度与税法关于收入确认的差异与销售收入计量及会计处理
2、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及纳税调整
3、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确认与税法差异调整的处理
五、《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分析处理及填报示范
1、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整体解析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各附表重点及填写示范
六、房地产企业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与疑难问题
1、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
2、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
3、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4、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问题的通知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6、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7、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8、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9、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
10、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11、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15号公告)
12、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13、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策性搬迁的公告
15、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16、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17、关于企业
18、关于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19、关于
20、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21、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售确认的原则和条件,已经开具发票的按揭售房何时确认销售
收入?
22、“买一赠一”现金折扣、销售折让、
23、利用融资性售后回租扩大融资渠道的新技巧
24、房地产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赊销方式.委托代销方式.售后回购方式怎样纳税?
25、企业视同销售业务税收政策有何变化?
26、开发产品成本对象的确定必须遵循哪些原则?怎样按不同房产类别正确核算开发产品的成本?
27、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28、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建成的停车场怎样核算计税成本?利用人防工程建成地下车库投资者是谁?
29、房地产企业以房换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怎样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成本?
30、房地产企业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其他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怎样计
算取得的开发产品成本?
31、房地产企业以本企业为主体联合其他企业单位合作或合资开发房地产,且未成立独立法人
公司的怎样计算
32、房地产开发项目怎样确定成本终结日?成本终结日的确定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何关系?
33、
34、股权投资的股息.红利所得怎样纳税?损失怎样扣除?
35、股权投资转让损益怎样纳税?股权投资转让损失可否一次性扣除?
36、如何理解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37、职工福利费和
38、企业所得税法对“弱化资本”与集团“统借统还”税收待遇是如何规定的?新税收政策实施
之后,集团如何进行“统借统还”?
39、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
费计提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开办期间的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
40、“五险一金”怎样在税前扣除?如何计算
41、股东应缴资本金未到位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可否税前扣除?
42、公司向自然人借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有何新规定?
43、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怎样在税前扣除?是否应当扣缴个人所得税?
七、专家现场开放时间,解答学员疑难问题
【培训对象】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人员和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资 料】本课题配套讲义、政策辑要与案例集资料。
【培训时间】2012年11月08日至10日(11月08日全天报到,09、10日两天课程)
【培训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路
【相关费用】人民币2580元/人(含授课、场地、资料、会务、现场咨询费等)。
↘如需安排食宿者,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详见参会确认函)。
鉴于本课程的实用性强,基于公司决策与流程,强烈建议公司高管与财务高管决策人共同出席! 介绍: 李 民
中国
------分隔线----------------------------